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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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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法

更新时间:2023-11-08 0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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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shì fǎ
结构:谥(左右结构) 法(左右结构)

词语解释

1.按死者行迹立号之法,以表彰其行为事迹。始于周,废于秦,汉时又恢复其法,沿至清末始废。

  • 2.书名。宋苏洵奉诏编定,四卷。
  • 3.称号。
  • 引证解释

    ⒈ 评定谥号的法则。上古有号无谥, 周初始制谥法,至秦废。 汉复其旧,历代因之,至清止。参阅《逸周书·谥法》、《通志·谥略》、 明吴讷《文章辨体序题·谥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政书类》。

    《史记·秦始皇本纪》:“自今已来,除謚法。朕为始皇帝。”

    ⒉ 称号。

    唐道宣《续高僧传·译经四·玄奘》:“言戒日者,謚法之名。此方薨后,量德以赠;彼土初登,即先荐号,以灭后美之徒虚名耳。”
    鲁迅《伪自由书·文章与题目》:“所以再要出新花样,就使人会觉得不是人话,用现在最流行的谥法来说,就是大有‘汉奸’的嫌疑。”

    网络解释

  • 谥法追谥的准则。即帝王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其生前事迹及品德给予一个评定性的称号以示表彰。始于西周中叶稍后。从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称。孝王之后,方有谥法。后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时,楚君熊通自立为武王。天子及诸侯死后,由卿大夫议定谥号。秦始皇废不用。汉初恢复。以后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死后定谥,由朝廷赐予。明清定谥属礼部。此外,又有私谥,始于东汉,大多是士大夫死后由亲族门生故吏为之立谥,故称私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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